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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治疗新观念

1999-11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一、要治癌更要保命 彻底歼灭所有的癌细胞,虽很理想,但常常使病人难以承受。有些晚期癌症病人已经虚弱不堪,如再用大剂量的放疗或化疗,反易加速患者死亡,这样的治疗有什么意义呢?其实,对某些晚期癌症病人只要能减轻痛苦,延长生命即可,特别是对那些高龄病人,更应如此。

二、防止过度治疗 确保生活质量 有些病人治疗后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。如有的鼻咽癌患者,经放疗后造成严重的颅神经损伤,出现吞咽困难,讲话不清等症状;还有的早期骨癌患者,为了“保险”起见,轻易采取高位截肢,显然是不可取的。应严防因过度治疗而造成肢体器官损伤和各种不良后遗症,以提高病人日后的生活质量。

三、治本也要治标 由癌症引起的病状,常常会给病人带来很大痛苦。如晚期癌症患者,半数以上都有剧烈疼痛;有的肺癌患者胸水积滞,影响正常呼吸;有的食管癌病人,食道阻塞无法进食……这些虽属病标,但如不设法对症下药,不仅病人难以忍受,连生命也保不住。故应本着急则治其标的原则,以解除病人最痛苦的症状为首要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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